自考助学组织不得以分部名义网上登记-自考

来源:湖北专升本网 阅读人数:147 时间:2011-03-19 09:35

免费提供学历提升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升学无忧

阳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北京市自考办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助学组织在9月28日至10月17日间,进行2006年度登记工作。各助学组织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报考网(zkwsbm.bjeea.cn)进行登记。
  今年的登记工作中,增添了招生统计项目,登记单位不仅要按专业填写招生人数,而且要详细标明各专业在各地区招生人数。助学组织不得以分部的名义分别备案,必须统一登记。10月20日前,各助学组织将打印好的备案表、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以及一份招生统计表(包括EXCEL电子文档),报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后,市自考办将发放自考助学组织备案登记证明。
  未取得助学组织代码、新从事自考助学活动的助学组织,要凭办学许可证先到市自考办审核,得到允许方可登记。
  据了解,年度登记是自考社会助学组织取得助学资格的必要手续。市自考办要求各助学组织实事求是进行登记,以取得社会公信度。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ww.hb191.com/ksxx/108.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湖北专升本网微信小程序/交流群/公众号
湖北专升本网微信小程序

扫一扫加入"微信小程序"

考试通关必备神器!真题、专项练习端好备考资料、网课等一应俱全

专升本网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湖北专升本网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帮助广大考生更加及时方便快捷地获取考试动态,时间节点有关资讯和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