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会计本科免考科目
来源:湖北专升本网 阅读人数:1775 时间:2024-07-11 22:54
自考会计本科免考科目
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公共基础课: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英语(一)、英语(二)、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
1 、公共政治课的免考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的各类高校其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①已学过" 哲学" 或" 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免考"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②已学过" 政治经济学" 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①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除" 高等数学(工本)" 之外的的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免考" 高等数学(二)" 必须有相应的" 线性代数" 和"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两门课程的考试合格成绩);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
②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 大学语文(专)" 、" 大
学语文(本)"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 大学语文" 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 大学语文(专)" 、" 大学语文(本)" 课程。
③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 英语(一)" 、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 英语(二)" 课程;各类专科毕业生已学过" 英语课程" 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 英语(一)" 、"英语(二)" 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 英语(二)" 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 英语(一)" 课程。
④各类计算机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 计算机应用基础" 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 计算机应用基础" 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 )" 计算机应用基础" 模块合格证书者,
可免考" 计算机应用基础" 课程。
⑤各类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 物理(工)" 课程;理工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 普通物理" 、" 大学物理" 、" 物理" 等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 物理(工)" 课程。
3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①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学历或本科,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②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③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 )"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 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课程。
④取得公共关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 公共关系学" 课程;取得市场营销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 市场营销学" 课程等,其它类似问题仿此处理。
4 、免考手续考生在报名其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5 、免考实践性环节课程考生需持有关材料到主考学校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会计本科考试免考科目
报考相同专业可以免考加考课,有四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相应的计算机二级可以免考计算机科目。
自考会计的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2、专科未毕业的,可以报考自考本科专业,但当考生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3、参加实践考核和写毕业论文需要在全部笔试合格后才能报名。
扩展资料:
自考会计专业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会计
自考会计本科应届毕业生有什么科目是可以申请免考的吗?
一、可以申请免考
1、专科文史经管类情况下,这些科目可以办理免考: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2、专科非正常情况下:
专科自考的考15门
专科非文科和经管的加考2门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专科电大的加考英语(二)
二、湖北省自考会计考试科目: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 英语(二)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77 金融市场学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00158 资产评估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00160 审计学
00162 会计制度设计
04609 审计准则
04610 注册会计师审计实例
17986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毕业考核即论文
自考会计本科有免考的吗?哪几门?条件是什么?
有免考的,一般是英语和计算机。报考相同专业可以免考加考课,有四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相应的计算机二级可以免考计算机科目。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申请原则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自考本科
一、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高等数学" 、" 线性代数" 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物理" 或" 普通物理" 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 计算机应用基础"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计算机软件基础" 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 等中文类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