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助学本科
来源:湖北专升本网 阅读人数:1375 时间:2024-07-12 06:42
自考助学本科
助学班是高中起点本科学历。
助学班又称“试点班”、“封闭班”,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特有形式,普通高校举办助学班,是普通高校采取多形式、多途径满足社会持续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办学的有效方式,用规范的管理、高质量的教育带动和引导社会助学活动,全日制脱产学习,高中起点本科,学制四年。
学校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全程教学方案培养学生,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及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颁发本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国际认可。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高校授予学士学位,可以直接报考研究生。
拓展资料如下:
专科助学班或本科助学班,简称“助学班”.即:利用主考高校的师资力量、教学环境、办学条件、全日制规范化管理的办学形式。
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是在1998年创办的封闭班、实验班、试点班基础上,经过多年发展已较为成熟的办学形式。
它是指通过全日制教学,封闭式管理,严格按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培养模式,系统地接受大学本科所必备的基础课程与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同时加上专门技能的学习,使之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一代高技能人才。
就算是参加在校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毕业的自学本科学历也只能算是第二学历,因为自考学历即使参加的全日制助学班,也是属于非全日制继续教育学历。如果自考本科的毕业时的前置学历是统招大专,那么第一学历就是大专,如果前置学历不是统招大专而是非全日制大专,那么第一学历只能算是高中学历。
自考全日制本科助学班,简称“助学班”。利用主考高校的师资力量、教学环境、办学条件、全日制授课,规范化管理的办学形式。又称“试点班”、“封闭班”,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特有形式。
自考全日制本科助学班与非全自考的区别有哪些?
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与非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的主要区别在于学习形式、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历认可度等方面。
1.学习形式: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通常是由高校或教育机构提供的,学生需要像普通大学生一样全天在校学习,有固定的课程安排和教师指导。而非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则更加灵活,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进度来安排学习,没有固定的课程安排和教师指导。
2.学习时间: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的学习时间通常比较长,一般需要3-4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学业。而非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的学习时间则相对较短,一般只需要2-3年的时间就能完成学业。
3.学习内容: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的学习内容通常比较全面,包括专业课程、公共课程和实践课程等。而非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的学习内容则相对较少,主要是专业课程。
4.学历认可度: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的学历认可度通常比较高,因为学生是像普通大学生一样全天在校学习,有固定的课程安排和教师指导。而非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的学历认可度则相对较低,因为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都比较灵活。
总的来说,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和非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各有优缺点,适合不同的人群。如果你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可以选择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如果你需要工作或者其他事情,可以选择非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
湖北师范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是什么意思
湖北师范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是什么意思如下:
本科助学班其实就是自考助学班,是属于自考的一种学习形式。自考的学习形式主要有:完全自学和助学班。其中助学班就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助学班。
“本科助学班”这个名称始于1998年, 是教育部鉴于高等院校扩招,每年仍有不少学生达不到高校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允许部分省市少数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将一部分低于高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招到学校来。
按照正规本科生进行同样的培养,学生通过四年学习,各科考试合格,发给其本科文凭,这种办学形式与统招本科生样采用同样的全日制的培养模式,所以称之为“全日制本科助学班”简称‘“本科助学班”。
针对人群:
主要针对一些高考分数没过本科线又不甘心在专科院校里读的考生,采用的是“宽进、严管、优出”的4年本科教学模式,毕业颁发本科文凭,是可以考研考公务员的。
本科助学班是计划外自主招生。它和统招的区别是:统招由国家教育部门门统一安排招生,也就是计划内招生,毕业证只盖所在大学的一枚印章。大学主考院校全日制本科助学班是计划外的,是由所读大学自主招生,毕业证盖所读大学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两个印章。
另外助学班的学生和统招生在学校是一样的对待,比如:上课、教师、住宿、体育设施、图书馆、学生信息卡等等,和统招生都是一样的。
自考本科助学班怎么转社会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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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国家承认吗
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国家承认。
拓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学考试参加者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以上含课程合格成绩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自学考试参加者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
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