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行政管理本科自考
来源:湖北专升本网 阅读人数:403 时间:2024-07-13 22:15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本科自考
中山大学主考的行政管理自考本科段开考课程如下: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课程代码:03709学分:4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代码:03708学分:2
3.公务员制度
课程代码:01848学分:4
4.领导科学
课程代码:00320学分:4
5.行政组织理论
课程代码:00319学分:4
6.公共政策
课程代码:00318学分:4
7.西方政治制度
课程代码:00316学分:6
8.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课程代码:00315学分:6
9.社会学概论
课程代码:00034学分:6
10.行政法学
课程代码:00261学分:5
1.公文写作与处理
课程代码:00341学分:6
2.西方行政学说史
课程代码:00323学分:4
3.中国行政史
课程代码:00322学分:5
4.中国文化概论
课程代码:00321学分:5
5.政治学概论
课程代码:00312学分:6
6.行政管理学
课程代码:00277学分:6
7.企业管理概论
课程代码:00144学分:5
8.现代管理学
课程代码:00107学分:6
9.财务管理学
课程代码:00067学分:6
10.法学概论
课程代码:00040学分:6
11.普通逻辑
课程代码:00024学分:4
12.英语(二)
课程代码:00015学分:14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本科自考毕业不了怎么办
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案:
1、重新修读:如果只是某些科目没有通过,可以选择重新报名参加考试,重新修读相关课程,争取通过所有的考试,顺利毕业。
2、转学:如果中山大学无法毕业,可以考虑转学到其他学校继续学习相关专业。需要注意的是,转学需要满足相关学校的入学条件和要求,同时需要向原学校申请转学手续。
自考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学》本科,申请学士学位的主干课程考试可以考几次?可以补考吗
一、 申请学位的条件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符合条件者,在毕业(按毕业时间)的下一年申请参加学位主干课程考试,不可提前,也不可推迟,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后方可授予学士学位,每人只有一次机会】: 1.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并获取证书者。
2. ①.护理学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本科段除《英语(二)》之外,其他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
②其他专业毕业生:本科段必考课程《英语(二)除外》,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者。
3.通过本专业的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 4.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者。
5.参加广东省学位办组织并在中山大学考场举行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 二、申请学位的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每年的6、7月份由个人向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参加学士学位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毕业时间、毕业证书号、课程平均分、专业外语课程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和学位外语成绩;并写清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申请人可以将申请书邮寄或面交到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邮政编码:510275)。 注意:学位不申请不受理,过期后果自负! 2、提交申请资料及办理报考手续
我办大约在每年8一9月份期间在网上发出报考通知,并将报考通知书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须填写“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外语成绩单和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正反两面等资料的复印件,本科段免试科目需交广东省自考办审批的“申请免试课程登记表”复印件或出示有效成绩单的原件并交复印件,交纳报考费等。 3、参加考试
办好报考手续后,申请者参加每年10一11月份期间在中山大学进行的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4、授予学位及领取学位证书
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考生接到学校通知后(大约在3-4月份),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
三、申请的条件和报考的程序以当年自学考试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报名的通知为准。一、 申请学位的条件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符合条件者,在毕业(按毕业时间)的下一年申请参加学位主干课程考试,不可提前,也不可推迟,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后方可授予学士学位,每人只有一次机会】: 1.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并获取证书者。 2. ①.护理学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本科段除《英语(二)》之外,其他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 ②其他专业毕业生:本科段必考课程《英语(二)除外》,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者。 3.通过本专业的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 4.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者。 5.参加广东省学位办组织并在中山大学考场举行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 二、申请学位的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每年的6、7月份由个人向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参加学士学位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毕业时间、毕业证书号、课程平均分、专业外语课程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和学位外语成绩;并写清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申请人可以将申请书邮寄或面交到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邮政编码:510275)。 注意:学位不申请不受理,过期后果自负! 2、提交申请资料及办理报考手续 我办大约在每年8一9月份期间在网上发出报考通知,并将报考通知书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须填写“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外语成绩单和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正反两面等资料的复印件,本科段免试科目需交广东省自考办审批的“申请免试课程登记表”复印件或出示有效成绩单的原件并交复印件,交纳报考费等。 3、参加考试 办好报考手续后,申请者参加每年10一11月份期间在中山大学进行的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4、授予学位及领取学位证书 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考生接到学校通知后(大约在3-4月份),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 三、申请的条件和报考的程序以当年自学考试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报名的通知为准。



